「安心事件」鬧得沸沸揚揚,有傳指是被的士司機出賣,讓市民不得不擔心第三者的安危。現今交通車水馬龍,許多人都捨棄自駕而選擇搭公共交通或網上招車服務。此文“第三者”亦指乘客,如乘客在乘搭公共交通不幸遇上意外,有哪些保險是可以提供保障呢?

一般上,的士保險分爲三項計劃

第三者責任保險:此保險是最基本的汽車保險,遇到意外只「保人不保車」,為第三者提供人身及財務保障,但不包括自身受傷及死亡。根據香港法例,所有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,必須為第三者人身傷亡之責任購備保險。雖然法例沒有訂明要為第三者的財物損失提供保障,不過這類保險計劃通常會包括2百萬元的財產損毀保障。

第三者保險 – 火險及失竊(附加保障):第三者火險及失竊保險將汽車視作投保人的財物,因此財物保障可以應用於因火警或失竊導致的財物損毀或損失。第三者火險及失竊保障可以附加於基本的第三者責任汽車保險,但並非所有保單都包括這個選項。

綜合保險:的士司機及其的士能得到更全面的保障。此保險計劃除了保障第三者,還包括了保障司機及車輛所受到的損失或損毀。

何爲第三者?是否包括車禍中的司機?

在保險的結構中,「第一者」是指保險公司,「第二者」是受保的對象,而「第三者」便是在保險公司和受保對象以外的人和物。故此,車主、車以及司機,均屬於保險合約保護的「第二者」,因「第二者」而引起的法律賠償責任,將轉嫁予保險公司承擔;至於「第三者」,往往是意外中的無辜受害人。

圖片/資料來源:互聯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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