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願醫保推出後,許多保險公司為了搶攻市場,紛紛推出各式各樣保險產品與優惠吸引消費者,競爭相當激烈。目前,全港共有260萬人擁有個人醫療保單,自願醫保如何在普通醫保中突出,它會有什麼樣的特色?消費者究竟要維持現有保單還是轉至自願醫保呢?
十年前,精神科醫生歐陽國樑為自己、太太與一對子女購買二等房基本計劃的醫療保險。但其友人不幸患上癌症,同時無法獲得保險公司的全額賠償,在友人提醒下,歐陽國樑為一家四口加價購買「CEO plan」。他繼而表示,另一名同學父親在公立醫院治療癌症期間有不愉快的經驗,因此逐漸為父母、岳父岳母購買醫療保險的基本保障,讓他們到私立醫院就診,以供不時之需。

自願醫保其中一個特點是扣稅,納稅人為自己及受養人投保,每年可作稅務扣減的保費上限是8,000元,受養人數目無上限。歐陽國樑指出,按政府提供的參考保費推算,假設自願醫保中父母、岳父及岳母4人的保費各約1萬元,他和太太各約5,000元,子女各約3,000元;若全家8人均轉移到自願醫保標準計劃,可用約4.8萬元保費作免稅額,共扣稅約8,100元,當中4名長者的保費獲扣稅約5,400元。
歐陽國樑說,自己與太太和子女現時的醫保,保障範圍及賠償額較自願醫保標準計劃多,如大、中及小型手術外科醫生費較標準計劃賠償多88%;加上子女年紀小,保費較便宜,只獲扣稅約2,700元,故應不會降級到標準計劃。他表示自己對私營醫院的醫療系統較有信心,因此為全家購買醫保。

歐陽國樑認為,本身有醫保的市民,若自願醫保的保障與本身醫保一樣,加上有扣稅,可考慮轉移;若保障比本身醫保少,可以暫且比對保單內容再作打算。要注意的是,消費者應該衡量保單細節,雖然自願醫保提供扣稅優惠,但也要以醫療保障為先,扣稅為其次。
現時沒購買醫保的消費者,倘若將來計劃使用公營醫療服務,則無須購買自願醫保;但如果希望選用私營醫療服務,可負擔未來保費加幅,及因「賠不足」而要自己補貼的醫療費,則可考慮買自願醫保,享用扣稅及減輕私營醫療開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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