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申請保險理賠的時候,我們都會抱著「收保費很積極,申請理賠卻理由多多」,意外險的理賠糾紛案件一直都存在,原因大多來自於雙方對於意外險保障範圍的認知有所差異。投保人須先釐清「事故定義」與「除外責任」以確保權益。因此購買意外險之前,須事先了解它的保障範圍,以及理解哪些狀況須要以訴訟來解決。
意外險分爲2種:
綜合意外險:包含絕大多數意外,生活中各種意外所致的保險事故基本都能理賠,通常包含意外身故、意外殘疾及意外醫療等。想要保障全面,建議購買綜合意外險。
專項意外險:如針對坐公交、輪船、飛機、火車、地鐵、汽車等發生意外風險的交通工具意外險,針對外出旅遊發生意外的旅遊意外險,針對運動如馬拉松、騎自行車等意外的運動意外險。
意外險4大關鍵字:外來、突發、非本意、非疾病
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,當投保人在保險期限内遭受意外傷害,並因此造成死亡或四肢不全时,保險公司理應按照保險契約做出賠償。
近年熱門的路跑和登山活動中,也有多起意外傷亡事件傳出。再深入瞭解原因,才發現多是因為民眾患有自己未曾察覺的「潛在疾病」導致。當外在環境過於悶熱、氧氣稀薄、水分缺乏時,便容易引起心臟或血管等自發性疾病的發生,如無法於第一時間獲得醫療救援,便可能喪失生命。上述案例雖然看似是「外在環境因素」以致於身體不適,但其主力近因還是因為民眾身體的「自發性疾病」所導致。因此,以意外險所定義的「非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」來看,保險公司就會出現不理賠意外傷亡保險金的依據。
例如在街上突然被大樹壓到、被雷劈到而引致傷殘或死亡,屬普通意外,可申請賠償。又或者很不幸遇上巴士側翻事故,屬交通意外,有些意外保險會就公共交通意外提供雙倍之意外身故賠償,但也有部分意外保險不保因天災引起的意外傷亡及醫療開支。購買意外保險前需與保險公司加以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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